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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教动态-第7期
发稿作者:2023-05-17   ‖  发布时间:2023-05-17  ‖  查看59次  ‖  


高 教 动 态


泰山学院发展规划处主办    2022年第7总第65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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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本期话题】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前言观点】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研究之6位专家笔谈

          2.科研评价“五唯”何以难破——制度分析的视角

【成就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成效与经验


编者按

    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打赢三大攻坚战,打造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示范地”、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先行地” 、应用型硕士培养“新高地”。《高教动态》将围绕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应用型硕士培养三大主题自本期开始推出系列专刊。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迫切需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教育评价体系,必须探索符合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引导高校服务国家战略发展的教育评价改革之路。本期对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精神,持续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这一话题展开研究探讨,以飱读者。

【前言观点】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研究(笔谈)

【本文节摘自《中国高教研究》2020年第12期】

坚持辩证思维 把握正确导向

瞿振元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没有科学的评价就没有科学的管理。什么样的教育评价就决定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要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使教育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更加健康、可持续地发展。10 1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也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进行系统改革的文件。《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科研质量观和社会公平观都具有重大意义。

在高校主要是如何认识科研论文、如何对待科研论文,克服“唯论文”的指挥棒导向问题。在不少高校,由于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发生着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在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的关系上,重科研轻教学,重知识传授轻人格培养;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上,重理论轻实践,写一些论文就算完成了课题;在学科整合和科研攻关上,协同攻关很难,小课题小项目多,重大课题重大项目少,小打小闹小富即安多,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成果少;在人才评价上,简单以论文数量衡量实际水平;还有学风不正、弄虚作假的问题,等等。尽管这些问题在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属于支流,但如果长期不解决,就会偏离方向、贻误发展。

如何对待学术论文,有一个认识的过程。我们从改革开放起,才逐渐与国际学术界开始深入的交流,学术期刊作为重要的科技前沿信息载体,我们用其了解国际科技前沿,并发表我们的研究成果。南京大学等高校推动高校使用SCI衡量理科学术研究的水平,并且在1992年,南京大学被SCI所收录的论文数首次超过200篇,居中国大陆高校第一。从1994年起,南京大学在被国际学术界引用的论文数,也超过大陆其他高校而居第一,至1998年底,南京大学创造出SCI 七连冠”的成绩,令其他校所瞩目。在这个过程中,SCI 论文逐步成为高校相互比赛的一个重要指标。

以我个人的经历说,对学术论文在一所高校的作用也很有体会。我于2002 年到中国农业大学任职,当时中国农大的SCI 论文只有140 余篇,以140 余篇的论文产出谈高水平大学是不现实的,谈国际交流合作也只能是不对等的。校长陈章良和我讨论如何提高学校科研水平,我们都认为应当抓学术论文产出。可当时,一方面在部分教师中有认识上的不同,另一方面部分教师不会写论文。我们曾经办过英语论文写作培训班,帮助老师提高水平。在大家努力下,论文数量很快就超500、奔1000,而且有了NATRUESCIENCECELL 等高水平杂志上的论文。教师的科研生产力释放了,通过科研培养的学生质量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实力上升了,对国家的贡献更多了,国际影响扩大了。我觉得,对论文的作用和功能的认识是需要实事求是的,需要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正如有的同仁所说,学术论文是学术共同体经过350 余年的不断摸索、筛选和改进而形成的,从学术交流的角度看,目前还没有更好的交流系统能够取而代之。也正如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所说,破除的是论文“SCI 至上”,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对发表论文。

当然,我们不能只关心论文的数量,更要关注论文的质量,要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在有了一定数量之后,又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这些正反映着我们科研工作和评价工作的与时俱进。我们还要看到,学校的工作种类很多,教学活动是最基本的学术活动;科研工作有的应当产出论文,有的就不一定产出论文,而是培育了品种,研发了农药、化肥或某种专利等等;还有的做农业推广、科学普及等。如果只用论文来衡量所有的工作,就会失之公正,就犯了“唯论文”的错误,就会产生如前所说的种种不该发生的事情。因此,学校需要设置教学的和农业推广的岗位和相应的职称,还需要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总之,“唯论文”之错在于“唯”。“唯”就是单一,就是简单化、绝对化,就会产生不科学、不正确的科研评价和教师评价导向。但反对“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我们在反对一种错误倾向的时候,要防止可能掩盖的另一种错误倾向,始终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总体方案》要求,“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就是用全面的、发展的眼光进行科学评价。我觉得,这四个评价的方法非常重要。如当下如何对大学进行评价?可以根据“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原则,从三个视角进行考量:一看整体发展水平,比较一所大学在可比领域可比方面与国外以及国内大学的水平,看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国家、为地方、为行业作出贡献的大小;二看成长提升程度,观察一所大学在一定周期内水平的变化,看成长增量和发展速度;三看可持续发展能力,考量学校长远谋划、学科布局、资源集聚、体制机制、治理效能等支持学校长远发展的条件和水平,看大学的发展潜力。这种多视角、动态化的评价能够相对全面客观地反映学校的情况,能够给学校以正确的发展导向。


高等教育评价改革的“破”与“立”

西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教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


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总体方案》针对我国教育评价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列出了若干个“不得”禁令,符合教育逻辑规律,指向明确、可操作性强。同时,《总体方案》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新的教育评价理念,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破旧立新,我们必须坚决执行和落实到位。

要妥善处理“破”与“立”的辩证关系,破除传统管理主义思想的束缚,进一步增强教育评价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广泛吸纳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价,充分听取各评价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破除传统高等教育评价中简单化、单一化、工具化、功利化、过度量化等弊端,创新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方法,在科学凝练核心指标的同时,构建注重过程、突出增值、多元多维、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新的评价体系;破除科学主义评价范式的不利影响,避免单纯注重结果和以统一的量化指标体系去评价所有高校,全面发挥高等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检查、监督、诊断、选拔、管理等系统功能,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评价高校为“四个服务”所作出的贡献。

《总体方案》明确了对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的改革方向,提出了改革思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划了推进措施、工作抓手和方式方法。上述改革的对象不同、各有侧重,但又指向一致、有机统一,构成了一个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重点和难点之一在于改进学科评估。应准确把握高等教育评价的基本定位和改革部署,着力提升“元评价”的水平和能力,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评价的组织机制、制度机制和价值机制及其所构成的评价治理机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的高等教育评价制度,使之更好地体现和适应高等教育现代化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等要求,使得我国高等教育在世界上更加有地位、更具话语权。

评价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主体价值判断,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培养导向,聚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优化对办学理念、培养定位、生源质量、培养过程、课程体系、毕业生质量等多视角多方位评价,着力使所培养的人才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进一步加大教育评价后服务,拓展分析服务内容,充分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功能,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反思与研究,多元运用评价结果。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评价现代化,大力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开展评价工作,有效为被评价单位减负。加强评估伦理和文化建设,提高专家评价能力。

高校之间的基础、实力和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的任务和服务对象也各有侧重,但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历史传统和优势特色,这是在办学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惜和发扬光大,也要坚持守正创新,根据时代需求变化加快转型发展。《总体方案》增强了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也体现了分类指导的方法论。高等教育评价应坚持统筹兼顾、分类设计,引导各高校充分挖掘传统,因地因校制宜,科学定位、各显其能,找准发展坐标,科学规划办学类型、规模和层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高校及其师生员工鼓劲加油、激励上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造就时代新人 明晰重点方向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原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总体方案》的公布,恰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攻坚阶段,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曙光在前之际。经过20 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顺利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目前正转型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新阶段。在这一伟大历史转折过程中,国家综合国力显著提高,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但也伴随着新老交替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矛盾和冲突。“纲举目张,执本末从”。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大学作为具有上层建筑属性的学术机构,必须勇挑重担,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头羊”和“排头兵”。课程作为大学生的“食粮”,是帮助莘莘学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第一课堂”,为造就能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德立好了,就成为了中华民族长治久安的“防火墙”。而立德树人的关键突破口,就在于要建好思政课程、专业课程和隐性课程这“三类课程”。

提升思政课程。类属“公共基础课”的“马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思政课程,经过长期积淀已基本成熟。下一步的改革重点,在于要注入时代的新内涵,增强课程的立体化、感染力等方面,要让高深的理论链接当下的世情、国情和社情,要使教学内容观照大发展、大变革和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实现新时代思政课程的华丽跃升。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就是要把《总体方案》中规定的“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等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提升专业课程。专业课程要以“主动服务国家需求”为指针,向全程全员全覆盖的课程思政转型,并非那么轻而易举、一蹴而就。而要履行好这一使命,就必须结合文史哲、经管法、理科、工科、体育、艺术等课程各自的特点,充分挖掘其中蕴含的思政元素,避免重智轻育倾向。主要措施有三条:一是课程要融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诠释课程原理与国情的关联;二是课程要介绍科学家、工程师、创业家等的心路历程,反映他们在创新过程中的成败与得失,彰显他们对于自然规律的态度和探索不止、永攀高峰的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和工匠精神;三是课程要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行业领域的国家战略和相关法规政策,培育经世济民、德法兼修的职业情操。总体要求是,即便是那些貌似与思政课程相关性不强的课程,也要实现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互补短长、殊途同归的协同效应。

提升隐性课程。“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表达对英雄的崇敬之情,并号召全社会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校园文化是隐性课程,如影随形,无时不刻地萦绕在我们周围,进而对大学生的言谈举止发挥着持久而深远的影响。校园文化,林林总总,精彩纷呈,但有一种文化却是立德树人这项民族复兴工程的重中之重,那就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之魂。歌唱祖国、歌颂民族、赞美奋进在各行各业的英雄人物,不仅应当而且必须成为新时代肩负立德树人这一光荣职责的大学校园文化的主旋律。


探索建立良好教育评价生态

林梦泉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研究员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教育评价在教育发展中具有新战略定位,要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成效观,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的教育评价体系,破除西方排名评价“崇拜”。

《总体方案》系统地回答了破“唯”的具体策略,提出“五破五立”,在新评价理念上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完善综合评价“四个评价”。“四个评价”是评价改革与发展的风向标、战略引领。从评价类型、评价聚焦、评价分类等不同评价维度,改革不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正确的指挥棒。《总体方案》对各类各办学学段教育评价改革提出要求,对学科评估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总体方案》的出台形成了更加整体性、系统性的闭环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对国际高等教育质量治理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彰显了我国教育制度自信,教育评价自信。《总体方案》的颁布突出体现教育评价在教育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战略作用和战略布局。教育管理者、评价组织者、教育实施者都需要深入研究,迎接新挑战,思考新策略,研究新招数。

构建良好的教育评价生态,推动教育评价改革创新。教育评价如此被高度重视,除了其特殊战略地位外,还因教育评价面临的新挑战,需要进行总体改革。教育评价价值观、体系构建、评价组织、评价应用及其产生的影响,具有系统性特征,不仅仅局限于体系建设、评价组织本身,还涉及评价结果应用的合理性,产生影响的可控性,等等。因此,以评价为主线,聚焦相关因素,来研究教育评价生态,探索教育评价改革创新,落实《总体方案》精神,促进评价改革落地生根,具有独特意义。

教育评价生态的内涵。教育评价生态是指,从评价相关因素出发,以多维结构性视角,观察教育及其相关元素的作用和运行状态。在教育评价改革过程中,通过分析态势,发现问题,正向调整,营造最佳生态,有利于推进教育高质量高效能发展。具体内涵可以从“三方面”分析:一是评价价值观和方法论,包括政策和需求;二是评价相关主体及其关系,包括评价研究者、组织者、被评者、政府和社会等,在与评价相关的活动中,确定的目标,担当的责任和任务,持有的观点和认识等;三是评价各相关因素对教育科学发展和市场的影响情况。评价生态的界定和研究可以是开放性的,可以聚焦不同的作用领域进行不同的分析。

研究教育评价生态的意义。教育评价行为和作用并不是孤立的,从评价价值观、体系导向、方法创新、信息公布、评价影响、利益相关等,都会影响评价生态。“三个方面”任何一个出问题,都会形成不良的评价生态。如评价的价值观出问题,评价体系、结果都会产生不良导向,对教育产生不良影响;不负责任的评价也会造成不良生态,当评价组织者对把握的价值体系、评价体系体现的评价初衷,没能负责任地在公布结果时说明,采用不符合体系的公布名称,形成价值信息不对称,也会形成不良评价生态;当评价组织者以外的主体对评价的认知和使用不当,可能会对排行榜等形成“固化认知”,可能建立新的默认的价值观(如SCIESI 至上),而形成不利的评价、不利的影响,再助推不利的评价的恶性循环,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评价生态,等等。根据评价生态的三个方面,可以梳理更多影响评价生态的案例。当前正面临这样的挑战,《总体方案》的出台具有战略意义,方案提出了正确的评价价值导向,扭转不科学的评价体系,解决评价指挥棒问题,进行全面部署,对建立良好的评价生态有了根本遵循。

探索“融合评价”新方法,助推营造良好教育评价生态。

1新方法形成背景。评价方法是破解评价困境的手段,是营造良好评价生态的基础。任何教育评价最终都要归结到定量或定性评价,因此研究二者如何结合、如何科学实现,是保证评价最终结果的可靠性的重要任务。第四轮学科评估提出了“基于客观事实的同行评议”,对同行评议改进进行初步探索。在破“五唯”背景下,不以ESI SCI 等定量数据直接评价学术水平,等等,采用多维和多元评价破“唯”,需要研究如何“立”。“立”关键在理念先行,定性评价方法改进是“立”的典型案例,其中多元评价方案之一可采用“融合评价”。

2“融合评价”破解评价瓶颈。融合评价理念:将计量和同行评议相互融合的评价方法。吸收计量分析的客观性和同行评议的学术性、综合性的优点,在评价过程进行交互融合。充分应用数据或证据的客观事实支撑、协助、约束同行评议,提高同行评议的客观性和可控性;利用人的学术和专业性智慧改善计量评价,提高计量评价的可靠性和广泛性。

融合评价“三规则”。①把握结合度。制定标准确定哪些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把握二者的“结合度”。制定标准要尊重学科发展规律、考虑政策因素,保证导向正确、公平公正。定量评价:对确定的定量评价指标,需满足数据质量高、共识度高、导向性好、公平性强等四个原则,可直接计量评价;对于其他定量评价指标可进行“融合的计量评价”。定性评价:对声誉调查、较少定量信息的定性评价指标,直接采用传统同行评议方法;对于具有较多定量信息的定性指标,可采用“融合同行评议”,从而改进和优化评价质量。②融合的计量评价。借助专家的专业性和学术性对数据进行审核,如数据的学科、机构归属进行“审核”,给出纠正系数,为定量评价提供“矫正”;通过专家制定的信息量表,作为计量分析评价的依据;通过专家确定合理的“代表性”数量,进行代表性计量评价。③融合的同行评议。即基于数据和证据的同行评议。通过制定评价指南,明确评价规则,实现定量数据和证据为同行评议提供指导或限制,克服不确定和非学术因素影响。具体为“三步法”:一是明确评价目标。指明数据集的分类和重点,判断数据质量确定“数据强度”。二是采用对应方法。对比较重要的可信数据可进行综合分档分析,根据档次对同行评议进行约束和控制;对一般程度的数据进行数据分项分析,辅助同行判断。三是建立评议工具。提供专门浏览分析工具,高效呈现以上数据分析,提高同行评价效率、分辨精度和可靠性。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首先要解决思想问题

王战军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主任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是大学改革发展的指挥棒、风向标、办学导向。因此,新时代教育发展要用好“指挥棒”,立起“方向标”,清理“五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有利于推动构建新时代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教育评价体系、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大学可持续发展的评价体系,有利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利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要摒弃简单排名思维。当前,各类大学和学科排行榜,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办学思想、学科体系、教育教学体系形成了巨大冲击,使原本多样化的高等教育机构简化成了单一的全球性市场,“五唯”的形式主义现象普遍存在,形成了简单的排名思维。排名强有力地增加了国际之间、国家之间以及高校之间的竞争压力,是对大学办学的“绑架”。眼花缭乱的排名使一些大学和学科建设迷失了方向,如部分校长以提高排名为目标,部署安排大学发展工作、考核学院和职能部门。部分高校为了追求排名制造数据,严重违背办学规范和学术道德。全面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精神,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必须深刻认识教育评价改革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清理“五唯”思想,摒弃简单的排名思维,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彰显中国特色、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探索新时代符合中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和社会需求的教育评价改革之路。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要坚持本真思维。高等教育系统的复杂性和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化,决定了教育评价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新时代教育评价要扭转功利化倾向,破除不合理评价导向,突出质量与贡献,强化服务意识,回归教学和科研本真。教育的首要功能是育人,培养满足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多样化人才。因此,教育评价要遵循育人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等教育评价要坚持本真思维,以人才培养质量、科学贡献、社会服务为导向,加快破除“唯论文”“唯SCI等突出问题。《总体方案》对高校教学和科研评价进行了改进设计,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和科研贡献。高等教育评价要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同地区的大学、不同类型的学科,针对同一类型的大学和学科的不同发展阶段,针对不同的建设目标和要求,系统构建多元多维的评估指标体系、多元多维的评价标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多元评价。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要创新评价理念、方法和工具。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教育评估作为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主要工具,必须保障自身的科学性、合理性、适切性、有效性,符合时代发展需求,以适应教育系统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要求。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教育评估将迈向监测评估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涉及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多重要素,涉及不同利益相关主体,为高等教育监测评估的产生提供了制度动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的迅猛发展,为开展教育监测评估提供了技术动力。高等教育监测评估是教育质量保障的理念创新,是优化和完善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的有效手段,是协调多元利益相关者价值诉求的有效工具。高等教育监测评估方法是基于大数据驱动的现代评估方法,通过动态数据获取技术、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技术、数据呈现技术等,对教育发展状态进行鉴定、诊断、预警、预测,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方面运行情况进行常态监测和直观呈现。在高等教育监测评估理念引导下,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教育评价的重要工具,探索开展教育全过程纵向评价和全要素横向评价。

摒弃简单的排名思维,克服“五唯”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刻不容缓。我们要立足全局,着眼于国家战略、社会发展需求和教育自身发展要求,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教育评价回归教育本真、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





 “五唯”的本质是绝对化、片面化、形式化和一刀切

秦惠民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特聘教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要“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

《总体方案》所说切中要害。在教育领域中破“五唯”,就是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首先要“改进学科评估”,对教育的评价导向“破五唯”。因为教育评价是一个杠杆,对教育发展和如何办学具有导向作用。我们天天讲要重视教学,为什么对教学的重视就是不够?学校为什么会那么看重文凭?为什么会那么看重论文?为什么会那么看重人才的帽子?就是因为教育评价的导向使然。因为学科评估和大学排名要看这些东西。要看你的教师队伍中有多少洋博士,要看你的人才有多少帽子以及什么样的帽子,要看你的教师在国内划定期刊上发表了多少论文,要看你的教师有多少在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总体方案》中说,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但现实中没有一个指标性的东西来鼓励老师教书育人,我们应该认真改进教育评价,使之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引导教师努力教书育人。

《总体方案》要求“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我认为十分重要,不科学的评价势必导致不科学的结果和导向。

 “五唯”的本质和要害是“唯”,就是将其绝对化、片面化、形式化和一刀切。这是毛泽东主席早就批评过的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破五唯”,反对“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不是不要文凭、不要帽子,更不是不要论文,而是反对将其绝对化、片面化、形式化和一刀切。反对“唯论文”并不是不要教师发表论文。鼓励教师发表论文,是高校激励教师努力进行科研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激励也是高等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不能绝对化、一刀切地反对鼓励教师发表论文,不能采取和“五唯”同样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来“破五唯”,即绝对化、片面化、形式化和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对的。导向首先是价值导向,引导什么,反对什么,要符合中央精神和《总体方案》要求。要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的特点改进评价。改进评价也要反对绝对化和形式化,不能一刀切。以实事求是为前提,才能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唯论文”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应纠正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中对国外发表的绝对化、形式化和片面要求的问题。提倡和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在SSCI 发表论文,如何鼓励?这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导向问题。有的学校规定,没有SSCI 收录期刊发表,就不能评副教授和教授,将其规定为一个绝对化的门槛要求。这是有问题的。实际上,SCI 收录期刊发文章和SSCI 收录期刊发文章,性质是不一样的,自然科学或理工科在美国SCI 发文章的意义不同于人文社会科学。在SCI 发文的表征意义,可以说是其所探讨的科学技术问题的前沿性或学术价值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但人文社会科学则不同,人文社会科学本身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民族性和国家性。尽管如此,提倡和鼓励在国外发表,仍然具有正面价值,毕竟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在国外发表的文章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但是,不能因此就将在国外发表论文绝对化,一刀切地将其定为一个门槛要求。这是人文社会科学评价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政治方向的问题。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这是个极其重要的导向问题。提倡和鼓励是一回事,但将其绝对化就变成了另外一回事。


科研评价“五唯”何以难破

--制度分析的视角

孟溦,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全球创新与发展研究院专职研究员


摘要研评价中存在的“五唯”问题饱受诟病,近年来政策频发却收效甚微,社会各界尚未找到“五唯”难破的制度源头。科研评价是政府、组织和个人逻辑相互嵌套的复杂活动,“五唯”的形成和难以破解源于多重制度逻辑冲突下的不同主体行为选择:政府逻辑的委托-代理距离差造成制度约束力减弱;多任务模式下,组织和个人逻辑追求可测量绩效催生出“信号怪圈”;三重逻辑的目标冲突导致政策目标转置和压力累积;政府逻辑的同化使得组织和个人逻辑原有的学术使命被忽视;在制度演变和模仿中,“五唯”导向作为非正式制度固定下来,产生制度惯性阻碍改革发挥实效。破解“五唯”之道,需要弥合多重制度逻辑的矛盾点,强化各主体共同价值导向,以高校为突破口,加强稳定支持并深化改革,降低制度的惯性和趋同。

【本文节摘自《中国高教研究》2021年第9期】

、多重制度逻辑分析框架

我国科研评价体系中存在多重行动主体,不同主体秉持的制度逻辑不同。

第一类行动主体主要是包括科技部、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在内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关科研管理部门。这类主体主要秉持政府逻辑,以实现国家科技教育战略为导向,通常以项目制方式向下分配资金,实现推行国家战略和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双重目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政策引导以及项目制激励作用下,通过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科研经费、设立科技项目等举措推动地方科研创新能力增长。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绩效合法性与资金使用效率是此类主体开展评价活动的基本要求。

第二类行动主体是以高校为代表的学术生产单位。此类主体秉持组织逻辑,借助“类市场治理模式”,对外通过竞争获取政府和社会资源,对内通过评价保证科研投入产出的高效回报。科研评价成为高校保持组织竞争优势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展示绩效努力的有力工具。

第三类行动主体是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评价的同行评议专家或评估机构。同行评议专家以各领域专家学者组成,受相关部门委托对项目、科研成果等做出价值判断。同行评议系统之外,具有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也会接受政府委托开展诸如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学科评估等活动。此类机构以委托方需求为导向旨在高效完成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往往以高显示度的指标和证据取向为主旨在提高评价结果的公正性与有效性。

第四类行动主体是广大的科研人员,也是人数最多的被评价群体。这类群体所秉持的个人逻辑通常出于“理性人”自利和风险规避考虑,在遵守组织制定的评价规则基础上,以项目、论文、专利等谋取科研奖励、职位晋升、帽子头衔或实现进一步的科技资源获取等。为争夺学术资源,科研人员在遵守科研规范和利己行为之间往往选择后者;但同时,科研规范和科学家精神又为科约束的高墙。在新时代,这种道德约束集中表达为科学家精神,即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和育人。两种价值取向的冲突下,科研人员经常要在完成科研评价“硬指标”和追求科学价值之间挣扎。

多重性、竞争性和选择性是科研评价多重制度逻辑的基本特征,这也意味着在自上而下推动的科研评价过程中,多种制度逻辑相互作用,进而形塑了科研管理部门、高校、科研人员在不同场域下的行动方式。(见图1)在科研评价领域,不同群体的行动方式既受到诸如政策、法规等正式制度约束,也受到行政文化、科学精神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根据重要性和影响程度,更接近行动主体核心功能和利益的是主导逻辑。多重制度逻辑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目标的兼容性,当不同制度逻辑之间的目标设定相互抵牾时,产生制度冲突的可能性较大,个体面临的制度环境复杂性更高,承担风险的成本就会升高;如果制度逻辑之间的目标一致性较强,制度逻辑之间就会相互促进,个体所处的制度环境就会相对自由,试错的机会成本也随之降低。

科研评价是一项由多元主体、多重目标、多层制度结构相互嵌套、多重制度逻辑相互作用的活动。在这样的制度框架内,不同行动主体的制度安排、利益需求和所秉持的价值理念相互交织,作用于制度执行结果,形塑主体的认知和行为。在行动者的互动过程中,不同场域的制度逻辑不可避免地产生摩擦,生成制度冲突,行动者获得了选择性执行空间,由此可能造成政策频发但“五唯”依旧难破的困境。

、多重逻辑作用下的制度冲突

多重制度逻辑之间的张力和冲突在所难免,强势的一方会挤出另一方成为主导性逻辑,制度逻辑的冲突会导致制度体系失去平衡,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科塞的功能冲突理论认为,冲突是由于主体价值观念、权力地位和资源占有的争夺而形成的。从科研评价制度逻辑的类型看,其主要包括四类制度逻辑冲突,分别是政府逻辑内部冲突、组织和个人逻辑的冲突、三重逻辑之间的冲突及衍生性冲突。

(一)政府逻辑的内部冲突

政府逻辑的内部冲突在于,多层嵌套的“委托-代理”关系形成信息不对称和执行偏差。我国自上而下的科研评价体系中,中央科研管理部门、政府委托的评估机构、地方科研管理部门、高校及其科研人员之间存在多层嵌套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横向和纵向上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其中,横向的不对称主要表现在科研管理部门内部的部门壁垒,纵向不对称包括科研管理方与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人员之间的信息失真。可能产生的结果是,中央层面无法了解地方科研评价工作的难点痛点,政策频发却政策“空转”或政策“碎片化”;科研管理部门对高校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缺乏清晰认知,“九龙治水”现象突出,下级部门只能通过“形式化执行”“选择性执行”或“变通执行”完成上级任务,而双向信息不对称也为部分科研人员的失范行为提供了空间,导致科研评价难以有效发挥促进学术创新的功能和作用。

政府逻辑内部冲突加大了委托方与代理方的距离差,导致制度约束力减弱。我国科研资源的分配主要通过竞争性项目制形式完成,如“双一流”建设工程、“百千万人才工程”等。这个过程中,高校和科研人员均通过竞争获得资源,实现推动科研创新及提高国家科技实力的目标。在有些项目中,科研管理部门与高校或科研人员之间是直接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有些项目中,科研管理部门与评估机构、高校与科研人员之间是间接的“委托-代理”关系。例如,评估机构基于政府部门委托对机构、项目或个人的成果进行评价评审考察其资金投入效率和目标完成情况。科研人员获批的科研资源如项目资金、专项经费等由依托单位(高校)进行监管和分配。在以上“委托-代理”关系中,各类评估机构和依托单位在工作流程上与科研人员的联系最为紧密,而中央科研管理部门作为科研人员的直接委托方,需要借助评估机构、依托单位才能与之建立联系。间接委托方与代理方的沟通距离较小,而直接委托方与代理方的距离差拉大,直接委托方对代理方的制度约束力因此被削弱。这也导致了中央层面的破“五唯”科研评价改革对于科研人员而言很难发挥实效,评估机构和依托单位所设定的评价指标对科研人员施加的影响更大。委托方与代理方的距离差促使科研人员不得不以满足上级单位考核要求作为优先原则。

(二)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的冲突

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的冲突体现在,多任务模式下追求可测量绩效导致的“信号怪圈”。科研工作中的多项任务之间会形成竞争关系,竞争力越强的任务越能吸引科研个体的注意力。

引发个体注意力的关注点有两个:

一是委托方对代理方的考核激励程度。科研评价结果往往与财政拨款、项目配额、职位晋升、绩效工资等资源紧密挂钩。因此,能够表征科研绩效的各项指标被高校和科研人员视为强激励信号。

二是在多指标、多任务导向下绩效指标的可测量性。易于衡量的绩效作为政绩信号容易得到上级或委托方认可,而不易测量的绩效在评价期内因其难以有效测量而容易被弱化。论文、专利、专著、报告、奖项、项目以及人才帽子获得者人数等“硬”指标因容易被测量更易被各方接受,而学术影响力、原创性、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影响等“软”指标往往短期内无法有效衡量,尤其是在项目制条件下,此类指标更难以在执行期内形成具有显示度的成果。由此也导致,尽管政策评价导向上更加强调“软”指标的重要性,但在评价实践中因缺乏“小同行”或权威专家有效判断,无法有效测量差异,而采用期刊影响因子、人才“帽子”等级、专利申报数等“硬”指标替代,也即“变通执行”。在此制度

环境下,科研人员和高校不得不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在评价期内能够创造强绩效信号的任务中,以期在资源竞争中积累优势。而得到资源支持的高校和人员持续生产论文、报告、专利等可测量成果,以制造更多绩效信号,“信号怪圈”于是悄然形成。高校为保持组织声誉,在各类考核评价和社会排名中保持优势,往往倾向于制定更高标准的评价指标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考核。科研人员往往更倾向于开展能够短期见效的科研活动以完成单位的基本考核,同时应对“优中选优”的职称评聘,避免“不发表就出局”的结果。

(三)三重逻辑之间的冲突

政府逻辑、组织逻辑与个人逻辑三方的冲突引发的第一个结果是自上而下的目标转置和压力累积。科研评价改革政策的有效执行依赖自上而下相关主体有序的协调。

在政府逻辑层面,科研评价改革是要破除制约科研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释放人才创新活力。教育部、科技部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修改政策文件中涉及“五唯”的评价规定、细则和指标等内容,地方政府相关委办局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做法相应开展清理行动,核心目标是落实上级交代的行政任务。

在组织逻辑层面,破“五唯”目标是在保持高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且赢得竞争优势的前提下进行有条件的改革。然而,政策改革的执行结果不仅没有解决“只唯”的问题,反而出现“多唯”的尴尬局面。

个人逻辑层面,完成依托单位的考核任务是科研人员的主要目标。

政策执行过程中,三重制度逻辑分别对上一级的目标进行分解,并有意识地带入了自身的利益需求,使得目标发生了偏离。政府各部委在破“五唯”行动中,既要执行评价政策的改革要求,又要满足财政绩效考核的要求,还要优先保证本部门的预算有效执行和考核目标达成。高校为保持组织优势获取更多竞争性科研资源,在组织内部科研经费配置、项目资助、基地建设、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各类活动中更加趋于设定可测量、可比较的多维度科研绩效指标。在个人逻辑层面,科研人员的核心利益则是职业发展和学术声誉。由于三重逻辑的利益导向不同,最初设定的破除改革乱象的政策目标在落实中逐渐被“稀释”和“转置”,政策执行结果与政策初始目标背离,导致破“五唯”改革沦为“政策空转”。

在政策被层层转置时,处于目标分解最终端的科研人员承受过多的累积压力。一方面,高校通过制定严格考核标准促使科研人员提高学术产出,从而在科技项目申请、学科评估排名、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方面得到更多资源支持;另一方面,科研人员还要面对同行学术竞争产生的内部压力。对于青年教师而言,内部压力不仅来源于“学术锦标赛”,也来源于职业生涯早期的生活负担。科研人员在内外双重压力下以有限精力应对无限目标,结果却是目标达成率下降,目标一致性也难以保证。

政府、组织与个人逻辑的冲突带来的第二个结果是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被政府逻辑同化。在科学研究视野中,无论是高校的组织逻辑还是科研人员所秉持的个人逻辑,都应该以追求知识发现与创造学术价值为主导。而绩效至上的政府逻辑冲击了原本的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推动高校和科研人员的行动原则向效率和利益靠拢。然而,强化效率和利益的管理方法与科学研究规律存在较大差异,政府逻辑与组织逻辑、个人逻辑之间因而存在不可调和的“制度性摩擦”。政府逻辑依靠资源优势和管理体制主导着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的行动取向,使得二者原本应有的科研规范不再外显。在公共财政考核愈发强调绩效的情景下,各类绩效评价与资源分配紧密挂钩,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对政府的资源依赖决定了其价值导向与政府逻辑日益同化。

这种同化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高校在政府逻辑的控制下更热衷于追逐显性绩效指标,通过引进带“帽”人才、集中主要资源发展优势学科和高薪激励优秀人才等方式创造更多科研绩效“信号”。然而,高校作为科研高地的组织使命在各类排名和项目中逐渐被淹没。其次,科研人员将积累论文、报告、专利等显性成果作为科研工作的最终目标,“学术锦标赛”现象愈演愈烈。最后,最应该秉持价值判断原则的同行评议专家有意或无意地将可测量绩效作为主要指标,一则以量化指标作为判断标准能够提高评审专家的工作效率,二则作为“大同行”可帮助他们避免承担遴选项目失败的风险,跳过量化指标去发掘学术成果实质价值的“较真”式评价似乎越来越不受欢迎。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的同质化使得科研评价作为管理手段更加有效,但评价结果似乎并未达到促进科研创新的初衷。

(四)衍生性冲突

制度历时性变迁会带来衍生性冲突,这类冲突以组织趋同和制度惯性的非正式制度形式而存在。组织趋同效应指的是某种价值导向在组织逻辑中的蔓延并渗透到个人逻辑的现象。20 世纪80 年代我国引入SCI 作为学术成果的评价指标,1986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科学基金制度建立。自此,政府逻辑中的资源分配方式由“计划分配”让步于“竞争分配”,管理导向日趋凸显。市场化机制的融入促进绩效与资源挂钩的考核方式在科技和教育领域全面铺开,衍生出数论文、计项目、数奖项、看职称、看学历等量化评价管理方法。政府逻辑通过政策执行通道自上而下传递,驱使组织和个人逻辑中的绩效导向异军突起,而科研使命和学术精神则被隐蔽。量化指标在评价领域的盛行激起学术同行对发论文、抢项目、争帽子等行为的争相“模仿”。模仿范围从组织层面扩大至每个科研人员,并在操作行为上走向趋同,逐渐形成学术共同体广为接受的行为规范,“五唯”的非正式制度由此生成。为得到同行的认可与接受,量化评价行为被不断重复,“五唯”以非正式制度在学术圈内固定下来,并逐渐成为组织和个人逻辑的主导理念。

近年来,科研评价制度改革迈入深化阶段,从“放管服”改革到优化创新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和科研人员被赋予更多的管理和学术自主权,以“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旨在重塑科学精神,科研评价领域制度逻辑的格局正在重新调整。但我们也要承认一个事实,改革的阵痛期必然存在新旧逻辑之间的冲突,短时间内将存在旧逻辑难以消解而新逻辑接受无能的状态。这意味着,“五唯”导向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具有难以消弭的制度惯性,这种惯性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正式制度(即政策)变革对高校和科研人员行为的影响,而新评价导向内化于科研人员行为规范的更新过程则会更加滞后。由此也造成了尽管破“五唯”行动开展五年以来的强制性政策频发,组织和个人虽然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但实践中科研人员的感受并不明显的窘境。

四、制度冲突的破解之道

(一)强化各主体共同价值导向,避免目标错位传导

政府逻辑强调管理效率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政府逻辑的同化下,完成绩效成为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的首要偏好,而学术使命和科学精神则被忽视。政府、组织和个人的逻辑导向看似矛盾,实则互为表里,解决三者之间的冲突需要发现共有的价值导向,使得政府、高校和科研人员的资源和能力并入同一轨道,形成促进创新的合力。政府逻辑的目标实现依赖组织和个人的努力,组织和个人利益的实现有助于国家创新水平的跃升。在国家综合科技实力提升的基础上,高校和科研人员有机会得到更为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更广阔的发展平台。理顺政府、组织和个人三类逻辑关系,应明确我国科学研究的国家使命和人民价值驱动属性,科研评价应以解决国家问题和贡献原创成果为导向。政府、组织和个人层面的协同行动是破“五唯”顺利实现的关键环节,政府逻辑、组织逻辑和个人逻辑应当自觉嵌入到科研评价为国家利益服务的价值链条中尤其要将组织、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融合。在政府层面有效平衡管理需求与学术创新需求的冲突,避免科研评价过程中的目标错位传导;加强对高校和科研人员的深度政策宣传,消解科研评价中的“信号怪圈”,通过政策学习的方式逐步将国家利益内化为学术共同体的行为准则。

(二)以高校为改革突破点,平衡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性支持

通过梳理制度逻辑的各类冲突可以发现,高校是逻辑冲突的集中点和爆发点。在自上而下的各类评价政策执行过程中,高校作为基层科研机构处于承上启下的政策衔接点:向上,承接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的评价政策落实任务;向外,接受委托方和社会层面的各项考核评价,展示绩效努力和绩效成果;向内,高校需要对各项考核任务目标分解,将层层压力传导至科研人员层面。执行偏差、目标转置、压力累积和趋同效应的多个冲突在高校的组织层面集中爆发。解决以上冲突需要在高校层面筑起科研评价的改革阵地,要以高校为代表的基层科研机构为改革突破点,推进科研评价体制的深层改革。组织运行和科研人员发展严重依赖竞争性科研资源是当前评价改革实践中的一个难点,在科研资源配置方式与科研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绩效“信号怪圈”恐怕很难消解。此外,高校身兼事业单位和学术组织的双重身份,通过完成绩效任务巩固其行业地位是其生存之道,在外部评价规则未得到根本改变前,一旦脱离绩效“信号圈”,高校就可能面临淘汰出局的风险。高校会倾向维持旧的评价规则,以避免改革带来的风险,在高校工作的科研人员自然也无法忽略单位的考核规则。所以,科研评价破“五唯”要在高校层面得到切实有效地推进。首先,国家层面应该提高对高校的稳定性支持,减少竞争性项目数量并适当延长评价周期,为高校完成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组织使命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和时间保证,让科研人员能够心无旁骛地开展科学研究。其次,相关管理部门如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应跟进科研评价配套政策供给,打通财务、审计、人事等操作环节的体制壁垒。最后,政府部门应该尽快落实高校自主权下放实施细则,将部分有条件的高校作为试点,广泛推行“机构式资助”和“包干制改革”,并针对性开展长周期评价。

(三)降低制度惯性和趋同效应,营造健康的科研生态环境

非正式制度是对正式制度的补充和延伸,并潜移默化地塑造个体行为方式。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松散关联使得科研个体习惯于旧制度框架下的行为规范,对于未来改革心存疑惑。从个体逻辑看,科研人员更趋向于以“不变应万变”的行动方式应对破“五唯”改革,避免改革时期“枪打出头鸟”的不确定结果。解决“五唯”制度惯性需要调节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发展步调,提高正式制度的稳定性与非正式制度的灵活性。政策设计者应该加强多项政策的协同性与可执行性,为科研个体适应新规则和建立非正式制度提供时间缓冲。组织层面应该降低“五唯”的模仿行为出现的频率和制度趋同效应。制度性模仿加剧了量化评价在组织和个人层面的趋同效应,消解趋同效应可通过进一步推进分类评价,减少评价方式的同质性。在高校层面树立“科学价值导向”的学术观和评价观,培育“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健康科研生态环境,真正实现以评价促发展的目标。





【成就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成效与经验

辛 涛 李 刚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出台系列政策,深入推进改革。评价改革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导向,建立完善服务不同功能定位、贯穿各级各类教育、覆盖多元主体的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并不断深化评价结果的科学有效应用。

【作者简介】辛涛,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教授 ;李刚,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讲师

【本文节摘自《人民教育》2022z2

教育评价是教育的关键环节。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可以形成正确的教育导向,精准衡量学生发展水平、教师专业水平与学校办学水平,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改进,助力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在明确导向、完善体系、加强应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取得了突出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就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战略部署。2018 9 月,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2020 9 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指出要抓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和落实落地,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这些指示批示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推动教育评价领域的综合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教育评价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特别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以及“两办”高规格发文,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4  9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总体部署,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2017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不仅对各级各类评价改革提出了要求,还特别从健全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角度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2018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强调,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为新时代教师评价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2019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 年,科学的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建立,并对完善考试和招生制度进行了重要部署。2019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要对招生考试制度、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等关键领域深化改革。这对提高教育质量创造了条件。此外,相关部委还出台了诸多涉及课堂教学评价、招生考试评价、教师评价、教育质量监测、教育督导等评价重要领域的政策文件,形成了重视评价、深化改革、系统发力的政策组合拳。

2020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总体方案》明确了教育评价改革的中长期目标,重点设计了5 个方面22 项改革任务,成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节点和标志。《总体方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文件,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于教育评价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总体方案》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涉及教育评价不同对象,体现了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特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教育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找准改革的关键点,是改革成败的关键。由于党和国家的战略谋划和高度重视,教育评价改革成为这一阶段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教育评价改革不仅成为了强劲的政策话语,深远影响了改革的整体布局,还深刻影响了教育实践、学术研究和社会舆论,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探索的重要议题。

二、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要义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也是各类教育评价的根本出发点和应有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将这一根本目标进一步层次化和具体化,明确了评价指挥棒的方向。

一是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的根本遵循。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将立德树人作为我国教育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强调立德树人的重要意义,他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他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总体方案》则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根本遵循,明确指出要“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对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强调,要求教育评价必须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必须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的培育,必须关注育人这一关键环节和“五育”并举的现实状况。

二是将“破五唯”作为教育评价改革的当务之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坚决克服教育中的“五唯”顽瘴痼疾。在此明确要求下,各部门、各主体迅速达成共识,合力破除这一现实积弊与深层次矛盾。在高等教育领域,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文,着力破解唯文凭、唯论文与唯帽子等问题。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指出:“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中科院和工程院联合发文,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在基础教育领域,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率评价成为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党政有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破五唯”的提出,特别是将“五唯”评价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红线,不仅直接推进了良好教育生态的塑造,更帮助人们进一步反思“培养什么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评价”等根本性问题。

三是利用标准明确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指出,要“完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制定覆盖全学段、体现世界先进水平、符合不同层次类型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完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不仅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指导教育评价开展的关键环节。因应这一趋势,国家已陆续出台相关标准,为教育评价提供重要指引。如2021 3 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提出从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与均衡发展五个方面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与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从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和劳动与社会实践评价学生发展质量,产生了党和国家对于“教育强县”“好学校”和“好学生”的要求。2022 1 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提出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与学生发展五个方面评价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对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要求、努力方向和衡量标准提出了明确建议。2022 2 月,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要求从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评价幼儿园保教质量,对从规范性要求走向质量性要求的学前教育提出了新要求。

四是通过理念与方法的更新升级推动对立德树人的评价。“怎么评”的问题可能制约立德树人评价的切实开展,并且最终影响评价有效服务育人根本目标。《总体方案》对于深化教育评价理念与方法变革作出了重要倡议,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直击当前教育评价理念与方法之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改进结果评价,要求破除不科学的评价导向,特别是破除“五唯”倾向,真正关注对学生核心素养、教师育人能力和学校办学水平的考查。强化过程评价要求评价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师的教学过程、学校的办学过程和政府的治理过程,不只是“以结果论英雄”。探索增值评价要求评价追踪个体成长、教师和学校改进以及地区教育发展,剥离家庭背景、学生先前基础等先赋性因素的作用,真实考查个体、学校或地区的进步程度。[3] 健全综合评价要求破除片面的评价观,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状况进行评价。对这些理念与方法的重申和强调,让诸多研究者和实践者进一步探索和践行这些理念与方法,为破解立德树人评价难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三、构建完善系统的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体系,一个服务不同功能定位、贯穿各级各类教育、覆盖多元评价对象且改革重点任务明确的系统的教育评价体系逐步形成,成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系统性而言,该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兼顾分化整合,服务不同功能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评价体系的功能定位不断明确,形成了四大主要领域的评价。首先是课堂教学评价领域,如对于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的评价反馈,服务于日常的教育教学。2020 年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及20 科课程标准》和近日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都对课堂教学中的评价问题进行了强调,明确了课堂教学评价的改革方向。其次是招生考试领域,如中考中招、高考高招制度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等,服务于人才选拔与教育机会的分配。在高考改革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再次是教育质量评价领域,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评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服务于区域和学校教育质量的总体衡量与政策改进。2014 2 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要求建立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从而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科学评价。最后是对教育从业人员的评价,如对教师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对校长的考核与职级评定以及对政府教育履职的评价。2016 8 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高校教师评价改革工作;2020 9 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进一步扩大校长评价的相关探索。

二是突出关键目标,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因应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状况,回应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关键目标,教育评价蓬勃发展,渐成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评价体系。以教育质量评价为例,在学前教育阶段,为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育部于2017 年启动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于2020 年启动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在义务教育阶段,为了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从2015 年开始正式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并逐步每年公开发布监测报告。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为推动实施素质教育,切实转变育人方式,各地也组织开展了各类督导评估,如上海市于2021 年发布了普通高中发展性督导评价指导意见。在高等教育阶段,面对普通高等教育日益关注内涵建设、重视分类评价、突出特色发展的背景,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成为除了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以外的高等教育重要评价项目,成为高校夯实大学基本功能、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在职业教育领域,为了推动职业学校规范办学,提升职业学校服务社会需求的能力,教育部于2015 年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要求各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应每3 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16 年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对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能力评估。

三是明确重点任务,覆盖多元评价对象。经过不断探索与完善,教育评价对象已经逐渐从常规的学校内部对象扩展到学校外部,即从常见的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逐步扩展到对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用人的评价,并且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评价改革的方向与重点。根据《总体方案》的精神,对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的评价具有全局性意义,[4] 要破除教育中的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和科学履职的体制机制,重点是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对学校的评价有助于学校明确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破除过分追求升学率和分数的片面办学行为,建立引导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有效机制,重点是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和改进高等学校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可以激发教师教育教学活力,要破除只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引导教师潜心育人,重点是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和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对学生的评价是教育评价的中心环节,要破除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是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和严格学业标准。

总体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系统化,并不断走向完善。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评价领域的改革将继续回应时代所需,立足本土实践,彰显全球视野,到2035 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

四、推动教育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想要达成这一目标,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明确评价内容和改进评价方法等,还需要加强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日益重视应用评价结果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结果应用的路径更为明确,效果更为显著。

一是应用评价结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方面的探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加强考试评价结果的应用。校内评价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入学考试均要求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关注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使考试评价结果可以用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改进,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第二,加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改革不仅要求在中招和高招环节更为有效地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还要求学校和教师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第三,加强作业的管理与反馈。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强调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而且要求教师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从而切实发挥作业评价的作用。

二是应用评价结果引导学校和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方面,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学校与教师管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就指出,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并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引导和促进学校持续改进提高办学水平。另一方面,基于评价结果改进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如国家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区域层面学生发展、教师教学与学校管理的现状进行体检,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不断加大结果反馈力度,从而为各级部门改进教学提供坚实证据和策略指引。

三是应用评价结果促进政府科学履职。通过评价结果的应用,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行职责水平明显提高。一方面,将评价结果应用于考核问责和人事管理等环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对于评价反映出当地教育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如从2019 年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监测结果的函件,客观说明当地教育的优势与不足,督促各地推动教育教学改进,从而形成“监测—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

四是应用评价结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教育工作,利用评价所产生的结果证据可以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如教育部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并对16 个第一轮建设学科因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同类学科在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方面相对偏后等原因而给予公开警示。这体现了淡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身份色彩,维护教育资源均衡的鲜明态度,引导社会转变对“双一流”建设的看法,不把“双一流”视为学校的身份标签,而关注学校的具体建设成效、办学质量与特色。

同时,国家有关决策部门也清醒地认识到过多、不专业的评价可能产生的负向作用,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举措。第一,要求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更要严格控制以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第二,要求创新评价工具,加强评价数据库建设,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评价赋能。第三,要加强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学科专业,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教育评价改革取得突出进展,成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一招。面向2035,我国教育评价改革必将走向深入,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保障,成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动力,从而有效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的提升,服务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本期编辑: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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