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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稿作者:2016-09-12   ‖  发布时间:2016-09-12  ‖  查看11次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根据《山东高校德育综合改革指导纲要(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实践育人规律,优化实践育人内容,创新实践育人方法,不断提高大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总体要求

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结合我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实际,要切实改变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观念,注重因材施教、学思结合、知行统一,以强化实践教学有关要求为重点,以创新实践育人方法途径为基础,以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为依托,以加大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为保障,积极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形成实践育人合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我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三、实施内容

各高校要积极构建“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军事训练”有机结合的实践育人体系,把实践育人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规定相应学时学分,合理增加实践课时,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全面开展。要区分不同类型实践育人形式,制定具体工作规划,实施分专业、分年级、分层次、个性化的教育管理服务模式,强化实践育人工作的引导、指导和督导,深入推动实践育人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和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师范类专业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要全面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要积极参加企业技改、工艺创新、顶岗实习等实践活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环节,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加强实验教学。要立足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实验教学条件。要建立与理论课程体系相适应,体现教学与科研结合、综合设计与工程实际结合,具有学科特色的基础性实验、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研究性实验教学体系。要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项目,鼓励教师利用科研成果自制实验设备,鼓励各级各类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切实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加强实习实训。要根据不同专业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工程实训、电工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研究生专业实践,各类实习(实践)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校内与校外结合等形式组织。加强实习(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类实习(实践)教学大纲,明确实习(实践)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动员、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有反馈。确保实习(实践)教学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组织有序。

3.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基本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与教师科研、企业生产或社会实际、学生创新项目的关联度。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严把“选题关”、“指导关”和“答辩关”,实施全程监控,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和提高。

(二)系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各高校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有机结合,制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年度计划,纳入学分管理,确保每一位大学生都有机会都能够参加到社会实践活动。每个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不少于2周,每个学生在大学期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要抓住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 包括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等契机和寒暑假时期,紧密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个时段,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社会调查活动。通过开设社会调查与实践等课程,加强社会实践选题、实施、总结等过程的全方位指导,提高课内教学、课外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大学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形成调研结果,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开展生产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增强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周边城乡居民社区,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倡导文明行为、法制宣传、环保宣传、助学助老助残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要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把弘扬雷锋精神与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自觉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3.开展勤工助学。要建立规范有效的勤工助学管理制度,鼓励大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培养自立自强、勤俭节约的精神。

4.加强典礼仪式教育。要精心组织开展好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学位授予、各类颁奖仪式等典庆活动,深入挖掘其中的文化内涵和教育意义,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校园新风尚。

(三)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要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使课程体系、课程标准、课程内容与学科发展前沿、行业标准对接,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1.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校要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专业前沿等通识课程,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对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要支持其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或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2.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高校要充分整合校内场地资源,依托现有实验实训场所、科技园、孵化基地、学生活动中心等,盘活改造其他闲置场所,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校众创空间。

3.建立综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高校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办公及厂房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或独立投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鼓励高校新建、改建、与地方共建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综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和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4.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广泛宣传并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节能减排科技竞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对优秀竞赛项目和获奖选手、指导教师等给予奖励。对在竞赛和活动中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或历史突破性成绩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大力宣传,浓厚校园创新文化氛围。

5.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要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主创新研究基金、实验室开放基金等项目为基础,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参与技术改良、工艺革新、先进适用技术传播,鼓励学生围绕项目课题,开展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

 (四)认真组织军事训练

组织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各高校要把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要通过开展军事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增强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要积极争取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对学生军事训练的大力支持,认真组织实施,增强军训实效。要突出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纳入教学课程体系,并为国防生日常教育训练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条件,大力支持国防生参加部队实践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践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实践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把实践育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为学生参加实习实训和实践活动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报道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广泛宣传实践育人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推广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支持鼓励大学生深入社会,在实践中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

高校所有教师都负有实践育人的重要责任。高校要制定完善教师实践育人的规定和政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实践育人水平。积极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到社会各部门进行挂职锻炼,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提升实验教学水平。要统筹安排教师指导和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团干部和校内创业导师参加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学习考察等活动。建立校内创业导师到行业企业挂职制度,积极选派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培训。支持高校自主选聘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到高校兼任创新创业导师。教师承担实践育人工作,要根据其工作表现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

实践育人基地是开展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要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开放式、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依托现有资源,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高职实训基地。基地建设可采取校所合作、校企联合、学校引进等方式。各高校要努力建设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有条件的高校要强化现场教学环节。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或其他园区,设立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要积极联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工矿企业、驻军部队、社会服务机构等,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确保每个学校、每个院系、每个专业都有相对固定的基地。

(四)加大经费投入

高校作为实践育人经费投入主体,要统筹安排好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经费,新增生均拨款和教学经费要加大对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军事训练等实践育人工作的投入。要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多渠道增加实践育人经费投入。 

(五)加强考核管理

要将实践育人工作作为对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体系。高校要制订实践育人成效考核评价办法,切实增强实践育人效果。要制定安全预案,大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实践育人工作安全有序。要定期召开实践育人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育人成果。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探索实践育人规律,为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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